2013年1月6日星期日

《中国报》霆院声声:不該撤銷手機回扣頂限


月薪少過RM3000的青年購買智能手機回扣RM200計劃,原先目的是為了讓低薪年輕人可以在政府協助下,提早接觸科技用品。然而,政府原先所設的RM500智能手機頂限,引起社會一片嘩然,質疑RM500可以買到什么樣的手機。
 當然,媒體老早已為廣大的青年,羅列出RM500以內的手機型號。說實在的,RM500以下的智能手機真的還不多,而且功能有限。若要達致所立下的目標,RM500以下的手機的確不夠“資格”。
 內閣較后在“選票”考量下,作出了撤銷設限的決定。然而,這項決定除了討好青年外,根本違背了國陣一直以來所秉持的“扶貧計劃”。國陣中央政府與行動黨檳州政府一樣地派錢,有所不同的是,國陣派的錢,原則上是給較中下階層的樂齡人士,而檳州政府所派的錢是無論貧富,只要是檳州的樂齡選民,就可以領取RM100。
 在中央政府撤銷購買智能手機的頂限后,此計劃變相地成為一項純為討好青年的計劃,完全看不出任何扶貧政策上的需要。中央政府應為購買智能手機設限作檢討,而非完全撤銷;RM500的頂限可以調至RM800或RM1000,而非購買過千令吉智能手機的用戶,也享有回扣優惠。
缺乏公民教育
 這看法出自于一個剛出來社會工作的年輕人,他認為RM200的回扣計劃應該保留給那些真正需要一部智能手機的年輕人,而非給貪圖炫耀或追求更先進科技功能的年輕人享有。該年輕人認為,若青年有能力購買超過RM1000的智能手機,為何政府還要為這些“有錢一族”打開“回扣之門”呢?這項回扣計劃是在“先到先得”概念下進行,“有錢一族”不該剝奪別人的機會。
 當然,這年輕人的想法在某個程度上,是成立和合理的。然而,在這“貪小便宜”的社會裡,其想法不完全可以被接受,畢竟社會的公民教育缺乏,而“自己顧自己”的做法,卻是一項已根深蒂固,且人們也習以為常的思維。
 以前唸書的時候,會看到一些同學的家長駕大房車,還要替自己的孩子申請“政府貸書計劃”,剝奪了真正有需要的貧困同學的福利。在這些人眼裡,就是存在著“貪小便宜”、“自己顧自己”的思維,而我們的政府也疏于管制,導致原意正確的政策,在官員和老百姓濫用下,變相成“拉大貧富差距”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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