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星期四

林冠英与《星洲媒体》交恶?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说:“我的文告原意是说:马航所面对的亏损,足以用来填补早前要发放1200令吉德一马援助金;标题却说成我指责马航的亏损,导致政府只能派发650令吉的一马人民援助金,他们(部落客)看到这个标题后,就说要起诉我,所以我才会要求《星洲日报》修改标题。”

林冠英要求更改新闻文告标题事件,延伸两个想法,第一是林冠英干预新闻自由,第二则是他本人与中文报章,尤其是《星洲日报》的恶劣关系。

林氏否认他干预新闻自由,并进一步指出,能干预新闻的人士,除了是那些发放印刷准证的人,也包括那些刊登广告的人士,他既然没有这两个权利,自然就不能干预新闻。

林首长此言差矣,记得于20122月的蔡细历和林冠英的辩论,《星洲日报》将双方的辩论重点前后页刊登,“蔡细历在前页,林冠英在后页”,此举招致网络讨伐,行动党网络支持者发起杯葛《星洲日报》,原因不过是前后版的问题而已。

由此可见,林首长虽然没有发放印刷准证的权利,更不是刊登广告的人士,但却因为林首长是华社当红人物,其影响力是无形的,中文报章也不敢加以得罪,否则报章销量下跌,承担不起商业风险啊!但这一切,似乎不在《星洲媒体》的担忧之内。

话说回来,林首长认为他要求修改标题,是因为担心巫统部落客扬言起诉他,而他也发现标题与文告内容不符,所以才要求《星洲日报》作出更改。

《星洲日报》主笔陈宝卿在35日的专栏,以题为《面对权势,无私无畏》来谈论新闻自由这回事,文中也提及香港《明报》资深报人刘进图被砍事件和槟州首长林冠英要求更改标题一事。

陈宝卿说:“政治人物利用权势干预新闻自由的事例,无论是过去或现在,无论是在东方或西方国家,皆如出一辙。当权之前信势旦旦追求民主、开放自由,一旦大权在握,却率先向媒体开刀。”

世界各地皆是如此,媒体自由对反对派或还未掌权的政治人物来说,是一把有力的武器,除了攻击当权者外,也可以自由地将本身的政治理念传达给人民,以期获得选民的青睐。但是,一旦获得了权利之后,当权者自然而然不希望媒体有太多的自由,否则的话,这将影响本身的权位。

正如某知名网络新闻不受巫统欢迎,而某马来文报章和电视台也不受林冠英欢迎一样。这其中,不是报道的内容是否属实,相反地,他们认为这一切是在威胁他的权位和利益所致。
同样地,林冠英要求更改标题一事,其实也与保护自己有关,但是否进而变成干涉新闻自由呢?在林冠英的立场,这当然只是因为出自于保护自己,但对于媒体来说,这有侵犯编辑为文告表上题目的自由。

至于《星洲日报》在修改标题之后,于文告的下方附上“编按:由于林冠英对标题有意见,特此重登”的字句,进而导致此事件闹大。


《星洲日报》此举动让人联想到林冠英与《星洲媒体》的关系,似乎已经达到了恶劣的水平。还记得星洲日报副总编辑郑丁贤与林冠英就“马赛地课题”的笔战吗?这也许是一场笔战之后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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