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

《中国报》霆院声声: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民公僕

近期,政府當局開始對付那些在網絡發表種族和宗教言論的人士。那些口不擇言、不顧及種族敏感的人士,理應受到懲罰,但當局必須公平執法,斷不能選擇性對付。
 然而,著名專欄作者黃嘉駿遭指對全國警察總長卡立無禮,必須上庭面控一事,讓人覺得“彆扭”。黃氏在推特將卡立比作二戰時期的德國戰犯海因裡希希姆萊和辱罵警隊“混蛋”,觸怒了卡立,進而要求警方向他採取行動。
 警察總長和警隊都是人民的公僕,必須維護公眾利益,但他們卻經不起人民批評。其實,卡立大可以個人身分追究此事,並要求黃氏賠償名譽損失,無需過分敏感。至于那些發表種族言論,如“回中國論”的人士,更應該被快速提控上庭,因為他們才是真正在破壞公共安寧。
 警察總長此舉讓人覺得他是至高無上和神聖不可侵犯的人物,但他似乎忘了自己是人民的公僕。他雖不是政治人物,但也有必要接受人民的批評和意見。
 除了言論自由遭到打擊,新聞自由似乎也面對一些政治人物的強力干擾。
 308大選至今,行動黨執政檳州的勢力日益強大,其領導人也變得神聖不可欺,就如那些提控他人上庭的執法高官一樣,似乎把自己看得比人高一等。
黑手伺機而動
 檳州首長林冠英是最高調批評新聞媒體的政治人物,新聞自由在他的眼裡,只不過是一個政治宣言,他無誠意執行之。他曾經說過“新聞自由不代表可以說謊”。這是正確的,但當記者欲貫徹新聞自由的精神,衡量消息來源之可靠性與公共利益之關聯性,向行政議員彭文寶針對志願巡邏隊課題詢問更多問題,以便正確無誤報導新聞時,林冠英卻指記者“欺善怕惡”。
 政治人物和政府高官都在為人民辦事,但他們卻恃著權力和地位,把自己放在一個至高無上的崇高地位。網民批評警察總長和警方,當局便將人提控上庭;媒體報導負面新聞時,首長就給媒體套上一個“十惡不赦”的罪名。
 無形的壓迫逐漸縮小國家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空間,掌權者手中握著的權力,讓普羅大眾和新聞工作者面對壓力,就像是一雙黑手日夜在人民和媒體專業背后,等待時機,一旦逮到機會,就向有關人士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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