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又吵《大专法令》了!



最近,我国教育界又闹《大专法令》了,这一次的主角轮到我的母校-马来西亚国民大学。过去的《大专法令》都在马大,博大及理大燃烧,喊修改或废除的都是来自这些大学,因为很多学生的课题都是来自以上的大学。直到这一个时候,国大才与《大专法令》扯上“新闻”。

据新闻报导,国大校方即将以大专法令来提控4位修读政治学的学生,他们被指在乌雪国席补选期间,前往补选区考察,结果遭警方扣留9小时调查,之后更被校方援引大专法令提控他们支持反对党,而必须在64日出席校方的听证会。其实,人权分子说得没有错,《大专法令》是抵触了联邦宪法所赋予所有21岁或以上的人民可以参与政治的自由。《大专法令》是一个与人权和宪法相互抵触的法令。若联邦宪法至上的话,是否意味着《大专法令》是不合法的法令?!



话说回来,学生说修读政治学的他们到补选区考察的做法是对的,完全是学术考量,就好像医学系的学生必须前往医院作考察一样。若是完全出于学术考量的话,那也无可厚非的,毕竟提供修读政治系,却不容许学生切身体会大选的气氛,那不就是在自打嘴巴吗?!学生坐在公正党党员的车内,就表示他们支持政党的说法,有些牵强和说不过去。但是,这些学生是否真的支持公正党或助选,我想这些学生心里最清楚不过了。既然深知大专法令的约束,何必又与政党扯上关系呢?若自行驱车前往,不与政党朋友为伍的话,也许校方也奈何不了你!?


正当这样的课题一再地燃烧的时候,朝野政党一定会出来喊话。在野的借题发挥,看看以前的张念群就是靠博特拉大学的没收电脑的案件扬起名气的,这些都是反对党的本色,而学生们也甘心被利用。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受害的学生一定寻找反对党的协助和炒作,从不曾要求国阵成员党给予协助,所以你说没与反对党有联系,实在难以致信。


至于在朝的马华或民政,又会发出同样的调调,要政府检讨过时的大专法令什么的。这样的调调不知道喊了多少回,每一次的大专法令提控案出现的时候,总要喊几下,爽爽几下才甘愿的。但是,这样的调调重复,重复又重复,有何用呢?若不要校方用法律对付学生的话,政府就该修改大专法令,删除其中的不允许大学生参政的条例。条例一旦存在的话,校方就必须去执行之。因此,不要骂校方不开明,要骂就骂政府的条例有问题。


马华与民政一直以来,都只会喊校方错,政府应该修改等等的言论,但这些似乎都是做给人看的东西。实际一点,加速政府对大专法令的修改,联合各大学生团体,号召修改大专法令的运动。不然的话,同样的调调都是徒然的,在朝也好,在野也罢,不要再把学生当小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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