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郑立慷,拿出AES相片呗!



看了郑立慷出示“中AES传票”的证据,我真的很失望,但却不是对郑立慷失望,而是民联议员的素质失望透顶!


郑立慷一口咬定自己中了7张AES传票,而且以“英雄式”的豪言,告诉全世界说他不会缴交罚款。最为可悲的是,竟然还有那么多人支持一个“犯了法”的人! 

这社会生病了,我们竟然可以支持和在《当今大马》给这种交通违法者、自私自利的人一个Like!我们的社会开始同情和支持“犯法的人士”了吗?郑立慷还可以“有这颜面”,如英雄般的出示自己的交通传票,而且是一张都未偿还,根本就是“不良示范”嘛!

纵观交通部长江作汉与郑立慷一来一往地对决后,我们可以看到整件事情的端倪!郑立慷作出指责后,交通部长江作汉说郑立康的传票是警方发出的,根本不是AES传票,而且是在AES装置之前。随后,郑立慷拿出证据,说明自己最后一张传票,是在装置AES之后,即2012929日中招的。

交通部长江作汉说郑立慷的传票是去年中招的,肯定是错误的;然而,郑立慷说自己中了AES的传票,更是假到不行!众所周知,AES传票最为特别之处,即是传票附上一张“清楚到可以看到人和车牌”的相片,然而郑立慷由始至终,并没有出示有关相片,只是拿出一些中传票网页找到的资料,告诉全世界,“他真的中了传票”!然而,类似的网站,并不只是呈现交通局的传票,也包括警方的交通传票。


此外,根据交通局公布的全国14个已开启的自动执法系统(AES)的地区当中,吉隆坡有4个地区,雪兰莪靠近加影南北大道出口处有1架,布城有两架,而霹雳州则有7个地区;至于郑立慷的传票地点,Subang Jaya则还没开启AES。 

依据民联议员一贯“穷追猛打”,“得势不饶人”的做法,断不可能看到民联议员“鸣金收兵”的举动。然而,这一次,郑立慷发表“这是我最后一次针对AES传票发表谈话”的言论,可见其心虚的表现。往往一个人只会在“无理”的情况下,才会放弃追逃真相清白的机会。

针对郑立慷“子虚乌有”,“以假乱真”的做法,实在丢尽一个人民代议士的颜面!民联议员为了选票,可以如斯地“不要脸”,尝试以诬蔑和抵赖的方式,来捞取选票。在自知无法与江作汉纠缠下去后,选择以“游行到江作汉选区”,来转移视线,让自己在这课题上,随着时间而冷却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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