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4日星期日

政党的青训计划

大专法令闹了那么多年,从我不认识大专法令闹到已不受大专法令约束了,还是在闹着这个法令。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曾经听过无数的政治人物谈过大专法令,计有林冠英,魏家祥,巫统的领袖等等。对于一些不了解大专法令的人士来说,也许会认同大专法令应该被“废除”,何谓“废除”,“废除”即是将整个法令给取消。大专法令真正包含的不只是大家所在乎的第15条款,其实还包括了大学运作的条规或英文称之为guideline。政客喜欢利用媒体宣传其废除大专法令的伟大立场,进而错误引导社会高喊“废除大专法令”的口号,似乎第15条款就是整个大专法令的精髓所在,第15条款就是大专法令的全部,完全忽视了大专法令的真正存在价值,更忘了大专法令是治理大专学府的纲领。

被政客的错误灌输后,可能广大的社会人士也不晓得何谓大专法令,更不晓得政客就是为了这个第15条款-不允许在籍大学生(不包括硕士或博士生)参与政治,亦不允许大学生对任何一个政党表示同情或支持。政客在高喊反大专法令的同时,扪心自问地问问自己,这第15条款的法令是否真正地发挥了效果?这条款不外乎是约束了大学生不可以“光明正大”地参政,也给了校方或政府一个借口去惩罚参与政治活动的大学生。但实际上,大学生真的因为这样而没有参与政治活动吗?无论在朝或在野的政客们,请自己摸摸胸口,摸摸自己的良心吧!政客真的没有渗透校园吗?每一年的校园选举,学生单凭PTPTN的贷学金,足以承担得起校园选举的宣传经费吗?每一年的宣传海报及布条,都是高品质的产品,甚至可以媲美国家的大选,难道这些都是自掏腰包的吗?说实了,这些高品质的宣传品不就是校外政党的资金注入所致的嘛!

凯里所说的“亲校方”或“亲学生”的派系言论,我挺赞成其说法的,赞成的是校园内的确有派系的区分,有不同的政治理念在追求,这是过去20年来的校园政治游戏。虽说大专法令阐明不允许学生结党派的参与校园选举,必须以个人名誉去竞选学生代表。纸上谈兵是如此,真正行军打战的时候真的依据条规来竞选学生代表吗?我曾经走过这段路,清楚了解校园政治是何种玩意,尤其是华裔学生代表候选人想不在结党组派的情况下争得一席之地的话,根本是天方夜谭,毕竟在种族比例及种族政治的大气候下,华裔学生代表候选人想突围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但是针对媒体喜欢用“亲校方”或“亲学生”阵线来区分蓝派或青派,我个人极度厌恶这类标签。我不反对以 “宏愿阵线”来形容蓝派,毕竟蓝派的阵线名词就是ASPIRASI,这是全国蓝派学生阵线的名称;好比青派亦有所谓的前进阵线,MAMPU,Y4C等等的学生阵线来组成一个派系。但是媒体就是喜欢认同这种标签,让青派的同学自认自己是伟大的亲学生,而蓝派就是“坏人”,因为蓝派的学生都是校方的“傀儡”,硬硬地将“亲校方”的标签往蓝派的学生身上贴,让他们“实实在在”地背上出卖学生权益的恶魔!


2006年的校园选举中,我无端端地被推上应付中文媒体的访问,但面对记者标签蓝派为“亲校方”,我亦然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苟同中文媒体标签国大的蓝派是“亲校方”的阵线。我认为把蓝派的学生代表标签为“亲校方”是对蓝派学生代表多年来为学生奋斗争取权益不公平的,更对一直为学生的福利与校方周旋的学生代表们是一种侮辱,毕竟学生代表们为了执行学生的委托,而与校方官员在某些课题上翻了脸,但还被说成是“亲校方”,这要这些蓝派的学生代表情何以堪呢?因此,恳请媒体对蓝派学生代表们公平些,也吁请媒体界的朋友们公平报导两派人马的新闻。说明了,蓝派的学生获得当权派的资源支持,难道青派的学生就没有类似的资源吗?

15条款的存在与否都只是一张纸上的黑白字而已,倘若大学生们有意在政坛发展的话,难道这些条款可以阻止大学生参与政治吗?如果是的话,我们现有的国会殿堂或州议会里就不会出现那么多30岁不到的YB了!郑强可能有那么多尊敬的国会议员陪同来召开记者会吗?还有去年的大闹高教部的事情吗?倘若没有政党的背后支持,任谁都没有拿自己前途当赌注的勇气,毕竟寒窗苦读10多年的岁月不短也不长啊!


无论在朝或在野党都好,都已经把大学当成政治青训计划的主要管道了。好比大企业进入校园内,寻找合适的人才为公司效力般,政党不也是如此吗?因此,校园政治已经不是外人所看的那么简单了,校园政治与国家政治的差距不大了,可能比校外的政治还政治呢?过去的朝野政党党选,不也是出现很多在籍大学生在党部协助竞选或视察吗?所以啊,政客所倡导的取消第15条款不外乎是要大学生“名正言顺”地参与政党活动,而不是偷鸡摸狗地混入人群中。至于什么归还人权给大学生,归还结社自由的权利给大学生,这些都是合理化他们的斗争,让社会人士认同他们的斗争,但是美其名就是要把政党的“青训计划”可以见光而已。


至于为何政府一直不愿意修改第15条款,原因是因为有了前科之鉴。犹记得1998年的安华事件,这烈火莫熄的熊熊烈火烧到了大专学府,以致很多大学生走上了街头,参与示威行动,造成国家陷入一度的恐慌状态。有三组人能将一个政府推翻,一是军方,二是中下阶级的劳工,其三便是大学生了,因此政府不得不防大学生的势力。对于华裔的大学生来说,也许走上街头是不可能的,但对于马来同胞来说,政治是马来同胞继伊斯兰教后的信仰,走上街头是绝对轻而易举的事情。与其让大学生堂堂正正地参与政治,不如一只眼睛开,一只眼睛关地默认了校外政治的渗透。第15条款是国阵政府套在敌对政党颈上的枷锁,至少敌对政党不敢摆明车马,走入校园开拓青训计划。第15条款也可以解读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法令,毕竟这法令多年来似乎只对付敌对政党的“青训品”,不见“州官”的青训品被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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