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

回教刑事法没有死刑?





针对吉兰丹州务大臣兼回教长老理事会主席聂阿兹今日在报章的谈话,让人不禁对这位领袖企图捍卫回教法执行的言论,感到莫名的叹息。

聂阿兹说现有的法律比回教刑事法更残忍,因为现有的法律有死刑,但回教法却没有,最多只是斩手。他也强调回教刑事法不会有死者,他们甚至可以像常人一样地继续工作,而且斩手也必须根据特定的条规,才可真正执行。

人民对回教刑事法的看法各异,因为这是属于一项宗教刑罚,但此刑罚若强加在非穆斯林的身上,这是何等的不公?每一位国民有着对法律不同的见解,有不同的宗教背景,也有不同的文化修养,习惯法法律的制定不仅是在马来西亚,在世界各国都被采纳和接受,也更容易地获得国民的认同。诸如回教徒占大多数的国家,如印尼和土耳其也拒绝回教刑事法,可见回教刑事法不适宜于一个多元社会的国家。

聂阿兹说回教刑事法不会有死刑,那是一种谎言。回教刑事法当中,就清楚地列明一旦发现触犯通奸罪,有关罪犯将会被众人丢掷石头直到死亡为止。难道这就是聂阿兹所说,没有死亡,没有残忍,而且还很仁慈吗?

详情请阅:http://cengkaloi.blogspot.com/2011/06/enakmen-undang-undang-kanun-jenayah.html









国际新闻曾报导,中东国家常发生妇女被泥土埋至胸部,然后被众人活活地以石头丢掷至死。显然地,这一种做法无法获得国际社会的接受,除了是以因为这是一项以“慢慢折磨”至死的刑罚,无人道外,更贬低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权益。一个被强奸的妇女必须拥有4人在现场作证的做法,实在荒谬至极。(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77795/IssueID/20100831


聂阿兹说人民听到回教刑事法,就好像看到鬼。也许我们真的了解不深,但也有必要要求聂阿兹为我们解释,回教法真的不会有死刑吗?为何你的盟友行动党也好像看到鬼呢?


民联三党所共同拟定的橙皮书共识,显然地,没有获得其他两党的认同。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说一切依照橙皮书为依归,但事实上,聂阿兹和安华都对回教法保持认同的态度,也不将林冠英一直引以为荣的橙皮书当成一回事。橙皮书是民联向人民宣示三党共识的象征,也是三党回击国阵指他们没有共识的挡箭牌。不过,至今为止,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三党的共识不是一本橙皮书可以获得解决,回教刑事法和正副首相的人选依然是民联三党无法达到共识的一个重要政治理念。

1 条评论:

thunderkajang 说...

在全球化的文明社会里,回教断肢刑法难道还符合时宜?大家别忘了,我们是世俗回教国,名义上挂着回教为官方宗教,实行的是国家宪法下各种世俗法律。不要骗我们说不会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道理很简单,除非这个国家是非回教徒单一族群居住的。想想,早上去买了一份报纸,如果回教徒店主说你没给钱偷东西,你就去回教法庭等着瞧吧。接着要把女性家属关紧在做好安全设施的家,给她们出街就是危险的开始,万一。。去那里找四个“德高望重”的证人?大家动脑筋想吧,超速驾驶中三万我们怪警察,还要等大减价才去还,如果驾车撞死了一位回教徒,你去回教法庭我不知刑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