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需要“民主之树”吗?

33日对霹雳州的前朝政府来说,是极具意义的日子。在这一天,民联前朝政府不但创造了在大树下开州议会的历史,更为一颗不知名的大树冠上“民主之树”的雅号。民联总会引用“民主”二字,但民联的同仁们又何尝真正了解民主的意义呢?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为何现在在州议会占少数的要解散州议会呢?



粤语有句话说:“马死落地行”,霹雳州政府为了所谓的民主,但更贴切的该是“失去的权利”力挽狂澜,为着自己的权利向往寻找一个出口,选择在大树下召开州议会,力求通过议案,以阻止国阵政府的成立。我不晓得这该称为“州议会”或是民联议员的大集会,但可以肯定地是这没有获得国阵议员的出席。这一个紧急会议不外乎是想通过表决,支持解散州议会。


国阵在夺权的过程中,可说是过于着急。若选择在州议会里,投州务大臣尼查不信任票的话,也许夺权的过程引起的宪法争议就减少许多。但若国阵不及早宣布成立新政府的话,尼查可能会在时间上,比国阵更快地得到苏丹的御准,解散州议会。但从整件事情的发展来看,可以预见地是民联在这场与国阵的角力上,处在下风。苏丹作为州最高的统治者,却在决定上倒向国阵;在今天的高庭宣判中,高庭的审判结果也宣判国阵胜诉,即禁止议长召开议会。一开始,蛙蛙跳糟后,民联大臣说一切交由苏丹决定,也相信苏丹会做出一个明智的决定;但事实上,苏丹的决定不倾向民联,而民联大臣则谢绝遵守苏丹的决定。民联犯了第一大忌,就是把话说在前头,但过后又不认账,这如同欺君之罪。这一个前后立场不一,欺君之罪的做法,会引起怎样的一个后果呢?在马来社会中,酝酿着怎样的一个看法呢?也许这论谁都无法预测,可能忠君的百姓会引起而对民联反感。


不仅是如此,朝野双方都决定把这“宪法危机”交由司法来裁定。因此,我不认为朝野还可以在此课题周旋什么的,毕竟朝野都在宪法的拿捏和诠释上僵持不下,而且双方都通过法律的诉讼来争取公道,既是如此,何不等待法庭的裁决,为何还要做出节外生枝的事情呢?抑或是民联深知自己在司法上也是处于劣势,所以想在仍然掌控州议会的能力范围内,力挽劣势,希望扭转乾坤?我无法否认州议会一旦解散的话,国阵可能会面对空前的一败涂地,这也是民联所看到的希望。因此,只有解散州议会,州政权才有可能回到民联的手中。

霹雳州政权的瘫痪,最后可能因法庭的宣判而划上句点。但也可能因为这样,在法庭的宣判中尝不到胜果的一方,必定再次地发动骚乱的攻势。可能到了那时候,有人再说这是“警察州”了。霹雳州的朝野若回到问题的根本,就无需再作出引起不安的举动,警察和镇暴队就无需武装戒备,引起恐慌了,更不会说这是什么“警察州”。一开始,若真的遵守苏丹的决定,还会有“警察州”吗?若都尊重司法裁决的话,还需要“民主之树 ”的诞生吗?

这一切的新闻不再是人民爱读的,更不是人民愿意看到的,相反地,人民更想知道政府如何协助人民渡过这经济低潮期,怎样去拼经济,怎样去为人民制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不是看着这些政客在为着自个儿的金饭碗争执。

4 条评论:

匿名 说...

错了错了,我天天都在追霹雳的新闻,十分爱看这样的新闻,经济虽然重要,但民主不能被践踏。要终止这僵局就必需还政于民,赢了输了都心甘情愿。

Kaito Liew 说...

需要啦,多一個擁有歷史價值的旅遊景點,為GDP貢獻一點,何樂而不爲呢

匿名 说...

果然高见,如此反省--哦不替别人反省是很需要的。

匿名 说...

少数服从多数,认同,变天是民联先喊的,所以现在痛失政权,无话可说,别再用其他什么国阵用手段民联光明正大的理由来当借口了,我常常觉得疑惑难道安华说了这些话就不会脸红吗?况且一切本来风平浪静,也是民联先拉拢国阵议员跳槽,所以国阵反击就算真的有不妥,最没有资格指责的就是民联了。如果要还政于民的话那国阵输的那些州属是不是也该从选啊?民联既然先开始了这场政治游戏就应该输得起放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