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圣诞节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献词
2012年12月27日:林冠英政治秘书说仅建议东马两州沿用“阿拉”字眼,但东马圣经早已允许沿用“阿拉”字眼,难道林冠英不知道?
2010年:政府已经允许东马两州沿用“阿拉”字眼
允许东马两州沿用“阿拉”字眼,早已是2010年的事情。林首长现在再次地作出建议,看来不是这么一回事,已经允许的事情,怎么会还需要“建议”呢?唯一可以解释的,莫过于2012年圣诞节发表的圣诞献词所提及的“允许基督徒沿用阿拉字眼”的根本意思,并非是指东马。因为林首长应该清楚知道,“东马允许沿用阿拉字眼是因为国阵政府要保住东马政权”。
尔后,面对马来社会的反弹,其政治秘书才作出“勉强的解释”,然而知道这课题来龙去脉的人,断不会那么容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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