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伊刑法:张念群要我们相信纳吉?

拜读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于《中国报》5曰2日的一篇文章,题为《私人法案从未有辨论机会》后,我顿时想起沙登区国会议员王建民博士针对伊斯兰刑事法的理论,即“无需担心伊斯兰刑事法,因为甚少有机会辩论私人法案。”

首先,对于古来国会议员和沙登国会议员的说法,这是取巧的。是不是因为私人法案可能无法在国会获得空间去讨论,华裔同胞和行动党领袖就该存有侥幸的心态呢?身为穆斯林的国会议长是否可能也以“无法拒绝伊刑法”,而批准优先讨论此课题呢?

正如《星洲日报》副执行总编辑郑丁贤于今日 (5月4日)在其专栏所发表《华人的梦醒时分》中,所发表的一句话:“华人社会普遍还抱着观望,以及侥幸心态,以为伊刑法课题炒一炒,就会冷却下来,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我们不能再存在着侥幸的状态,在505大选前,华裔社会认为需要改朝换代,需要更换贪污腐败的政府,我们高唱“月亮代表我的心”,那时候的我们也是存在着侥幸的心态,认同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长陆兆福的“不偷不抢怕什么伊刑法”;505大选后,连陆兆福自己都公开反对伊刑法。

张氏甚至在文章中提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论述,即“怎么看,纳吉都不像是会宗教发热的穆斯林。伊刑法将改变马来西亚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对外资也有不良影响。这些,纳吉不会不了解。”

荒谬就在这里,怎么会这样?行动党议员竟然相信他们所谓贪污腐败及种族极端的国阵最高领袖?很多人民认为他们不会做的事情,他们不也作了吗?难道巫统不会以“难以拒绝伊刑法”而落实之?显然地,这又是一种“侥幸”的心态。

同时,张念群在文章中也提及,“我们的目光不能只停留在雪州和槟城。没有民联3党配合,民联霹雳州政府只能昙花一现。更重要的是,中央政权的改朝换代只怕也得推迟二、三十年。

看来张念群的这一番话,应该对伊斯兰党说,“我们的目光不能只停留在吉兰丹和登嘉楼。”但是,伊斯兰党可能会说,“我们的目标是全国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也许没有民联3党的配合,中央政权的改朝换代会推迟二、三十年;但是,若落实了伊斯兰刑事法,国家将倒退千年,因为那是千余年前的法律。

对52%的选民来说,改朝换代固然重要,但捍卫国家宪法更为重要,难道不是吗?我相信行动党领袖会认同我,毕竟他们也支持平等和自由。仅仅是,在505大选前,他们放大了改朝换代的优先,将影响国家宪法的伊刑法搁置一旁,甚至看不见、听不见和闭口不谈。

总括一句,我们不能再以505大选前的侥幸态度,面对伊斯兰刑事法,这是超越政治的大课题。由于非穆斯林的人口逐年减少,我们必须与时间赛跑,教育国人和坚持宪法的至高无上。为了下一代,不只是马华要走出一条新路,国家也需要走出一条新路。否则的话,伊刑法的路也许不是现在,但肯定在不远处。

以上文章张贴在《每日蚁论》:http://cn.theantdaily.com/Article.aspx?ArticleId=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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