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突然發現一個由不明人士發起的面子書頁面,主頁打著大大標題“Ini kali Lah Gabung”,還附上了敦馬、納吉、聶阿茲、哈迪阿旺、安華等人的人頭照 。
至截稿前,該頁面已經有2萬5342名網民跟隨。此外,該頁面還抨擊馬青欲圍堵國會,阻止伊斯蘭黨國會議員進入國會的做法,以及貼上這一行字:MCA=DAP。沒錯,這一個頁面是衝著伊刑法而來,他們希望穆斯林領袖聯合起來,共同落實伊刑法。
當他們認為MCA=DAP時,我們的行動黨和馬華領袖還在爭一時之氣。左一句“行動黨無法阻止伊黨”,右一句“馬華懼怕巫統”。你們到底夠了沒?掌握38個國會議席的行動黨阻止不了有21席的伊黨,卻呼籲只有7個國會議席的馬華去阻止擁有88名國會議員的巫統?邏輯何在?
馬華總會長廖中萊說:“ 我們可以談合作,但行動黨必須向國人道歉。”道歉似乎只是馬華需要的政治勝利,但實際上,華社深知行動黨在大選前信口雌黃。
大馬華人政治無法取得成功的因素,除了人口、政策和選區劃分之外,還包括了華人的民族性。今天,大馬華人政治人物為了個人利益,各自為政,一盤散沙,似乎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他們同仇敵愾,華人權益在他們的眼裡,也只是一個撈取政治本錢的籌碼。
好好地幹一場
一個馬來人議題和一個宗教課題,就可以讓兩個傳統死敵走在一起。何以馬華和行動黨就沒有這種默契?難道華人是一個不團結的民族?在近60年建國歷史中,任由他人捉著我們這一個弱點,削弱華人在本土的政治力量?
倘若馬華和行動黨合作,再加上民政黨、砂州人聯黨及東馬土著政黨,可以肯定,這一股反對伊刑法的力量將不容忽視,伊黨和巫統也會有所顧忌。
505大選后,種族和宗教氣焰高漲,讓非穆斯林透不過氣來。根據憲法,伊斯蘭是官方宗教,但憲法也賦予其他宗教信仰的自由,斷不能以宗教之名,行欺凌之實。非穆斯林社會,尤其是華社,是時候為更美好的馬來西亞,站出來捍衛憲法和堅持國家多元化,畢竟,容忍的另一面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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